米樂M6 米樂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及時制止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打造“人民滿意”的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2021年6月24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開創了新舉措,米樂 M6米樂作出了全國首例《知識產權行政禁令決定書》(以下簡稱“行政禁令”),該行政禁令也是深圳市施行《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以來的首例,開創了我國專利保護在行政領域的先河!
專利權人為加拿大人,其委托廣州一家律師事務所于2021年6月18日代為提交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反映我轄區內某公司涉嫌侵犯了其外觀專利權,要求我局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侵權產品,銷毀制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模具等。被請求人主要在其阿里巴巴1688平臺網店上銷售涉案侵犯申請人外觀設計專利的“洗澡椅”產品。我局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現有證據和我局調查掌握的初步證據已經證明被請求人侵犯了申請人的外觀專利,我局執法人員認為不先行發布禁令不能阻止涉嫌侵權人繼續侵權。《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投訴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市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管理部門對有證據證明存在侵權事實的,可以先行發布禁令,責令涉嫌侵權人立即停止涉嫌侵權行為,并依法處理。發布禁令前,米樂 M6米樂可以要求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供適當擔保。經調查,侵權行為不成立的,應當及時解除禁令。”。龍崗監管局根據條例規定以及《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先行發布禁令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等,依職權先行發布了全國首例知識產權行政禁令。
經審理查明,被請求人深圳市雅麗興實業有限公司在其阿里巴巴1688平臺網店銷售的涉案產品為洗澡椅,與被訴侵權商品同為洗澡椅,屬于相同種類商品,可以用于進行侵權比對。由于涉案外觀設計未請求保護色彩,因此就涉案外觀設計專利的形狀和圖案與被訴侵權商品進行比對。經對比靠背、椅腿、扶手、椅座、座板底部、整體等,被訴侵權產品同涉案專利在部件形狀、組合方式、整體外觀等方面近似,部分差異屬于局部細微差異;通過分析外觀專利權評價報告中對比設計已經公開的現有設計,由功能決定的設計特征和簡要說明中的設計要點,被訴侵權產品同涉案專利的部分設計差異,對一般消費者而言,對視覺效果無顯著影響。根據“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的原則,被訴侵權產品構成與涉案外觀設計相似的設計,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
以上事實有請求人請求書及有關佐證材料 、被請求人答辯狀、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出具的專利侵權判定咨詢意見等佐證。
同時,龍崗監管局針對本案委托了知保中心出具專利侵權判定咨詢意見,知保中心引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的專家和市局的技術調查官合議共同出具了侵權判定意見。
涉案專利產品生產廠家在中山市,2021年7月8日,龍崗監管局將有關案件線索移送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推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和“粵港澳大灣區”協同保護工作。
2021年7月15日,龍崗監管局做出最終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裁決書,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侵權產品。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認為:
1. 被請求人深圳市雅麗興實業有限公司在其阿里巴巴1688平臺網店銷售的洗澡椅跟請求人的外觀專利在用途、設計特征及整體的視覺效果上近似,會使一般消費者誤認為同一商品。
2. 被請求人銷售的洗澡椅侵犯了請求人的外觀專利(專利號: ZL2.3)。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十九條之規定,龍崗監管局作出行政裁決如下:
1.責令被請求人深圳市雅麗興實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侵犯請求人外觀專利權(專利號: ZL2.3 )的洗澡椅。
“先行發布行政禁令”之意義在于,雖然我國關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在逐年加強,但是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在本案行政禁令作出之前,知識產權方面的禁令主要局限在訴前禁令、訴中禁令、永久禁令,這三種知識產權司法禁令均具有一定的臨時救濟性質,都是通過法院審判機關作出。有且僅有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侵權行為已經實際發生,證明可能導致難以彌補的損害結果,以及不作出禁令會導致損害結果進一步擴大,具有必要性、緊迫性情形的,權利人才有權在訴訟活動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的行為。正是如此嚴格的要求,才會導致成功獲得司法禁令保護的案例少之又少。“先行發布行政禁令”發生在訴訟前,權利人通過向行政機關投訴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對侵權行為的持續實施進行了有效的制止,幫助權利人在起訴前高效地維權,以最快速度減少權利人的損害。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依法作出的該“行政禁令“,突破了我國司法裁判行為禁令的種類局限,開拓了權利人維權的新的方式,在行政執法領域中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打擊開創了先河。